立即下载
洪江市财政局资产处置公告
2025-10-09 14:38:48 字号:

洪江市财政局资产处置公告

1.jpg

资产处置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洪江市财政局拟对洪江市合源污水处理厂一批废弃物资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标的

本次处置资产共1批次(详见附件清单)。

二、处置方式

1、整体处置,由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企业竞价收购,价高者得;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全程监督。

三、竞价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资质;

2、需承诺遵守环保法规,不得违规拆解;

3、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9日—10月11日9:00—17:00(逾期不受理);

2、需提交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资质证明文件。

3、现场看样:通过资格审核后,统一组织现场查看资产(时间为10月13日上午9:00—10:00)。

五、报价及竞拍方式

1、竞拍底价:93678元;

2、报价时间:2025年10月13日上午10:00—10:30;

3、报价地点:洪江市财政局5楼会议室;

4、报价方式: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密封在信封并加盖密封章递交;

5、竞拍方式:10月13日上午11:00当场公布报价单,出价高者取得,如最高出价相等,再次报价,最低加价1000元;

6、联系人:杨先生:13762958398段女士:18874516075

六、其他说明

1、报价以财政局给出的底价为基准,低于底价的报价无效;

2、参与报价的竞拍方需缴纳保证金10000元,否则取消竞拍资格,竞拍未成功的3个工作日内退付保证金,竞拍成功者未及时缴纳价款或清运处置资产,保证金予以没收;

3、签约后3日内付清款项;5日内完成处置资产的清运,逾期未清运资产视为自动放弃,处置方有权处置;

4、公告解释权归洪江市财政局。

洪江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9日

fb38e114bd12dcd92998922201d8cb49.png


来源:市财政局

编辑:刘斯苑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