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洪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为主线,突出打非治违、安全监管、民生保障和法治建设四大重点,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处罚案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警示教育作用,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批”的执法效果,现对2025年度5起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2025年6月16日,洪江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周某某驾驶湘N2***P小型面包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周某某处以5000元罚款。

案列二:2025年7月8日,洪江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袁某某驾驶牌号为湘EB***1重型仓栅式货车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核定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根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袁某某处以2400元罚款。

案例三:2025年8月7日,洪江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梁某某驾驶牌号为湘N0***9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湘N***5挂重型自卸半挂车采取故意逆向行驶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方式逃避超限检测。该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对梁某某处以3000元罚款。

案例四:2025年9月28日,洪江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周某某驾驶湘NC***J小型面包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周某某处以5000元罚款。

案例五:2025年10月10日,洪江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钦某某驾驶牌号为湘N1***7轻型自卸货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钦某某处以1000元罚款。
审核:邱 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作者:蒋灵力(通讯员)
编辑:刘斯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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