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5年怀化市防汛抗洪抢险联合演练期间
临时管制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
通 告
为保障2025年怀化市防汛抗洪抢险联合演练期间空中安全,确保演练活动安全顺利举办,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怀化市联合演练期间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行临时飞行管制,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对象。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许愿灯、孔明灯等参照本通告列入管制范围。
二、管制区域。洪江市黔城镇东至世纪广场,西至舞水河西岸,南至芙蓉大桥,北至龙标大桥,演习区域周边两公里范围为管制区域。
三、管制时段。2025年5月9日8时至2025年5月9日12时为管制时段。
四、管制措施
(一)凡是在上述管制区域和管制时段,除经安保指挥部批准的飞行活动外,严禁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的航空器起飞。
(二)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使用反制设备迫使降落,采取必要强制措施并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广大市民如发现有违反本通告所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洪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编辑:唐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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