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洪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为主线,突出打非治违、安全监管、民生保障和法治建设四大重点,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处罚案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警示教育作用,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批”的执法效果,现对2月份3起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
2025年2月3日,洪江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杨某驾驶牌号为湘NY3***出租汽车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该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对杨某处以200元罚款。
案例二
2025年2月5日,洪江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曹某某驾驶牌号为皖B00***大型普通客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该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对曹某某处以1000元罚款。
案例三
2025年2月6日, 洪江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刘某某驾驶的湘ND46***出租汽车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该行为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刘某某处以500元罚款。
审核:邱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作者:蒋灵力(通讯员)
编辑:唐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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