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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洪江市医保局参保缴费有变化
2024-12-23 12:28:49 字号:

请注意!洪江市医保局参保缴费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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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一:集中缴费期有调整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仅限于2024年9月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起再缴费的,3个月以后才能报销。

变化二:断保再续有约束

自2025年起,对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加居民医保或者未连续参保人员,将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新生儿等特殊群体除外)。

注意!

居民医保每多断保一年将在固定等待期的基础上(3个月)增加一个月变动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变化三:连续参保有激励

自2025年起,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和基金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一是连续参加居民医保四年,第五年起就可以享受连续参保激励额度,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额度,激励额度每年不低于1000元。断保后激励金额可保留,断保后再参保,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二是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的,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额度,激励额度每年不低于1000元,如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次年清零基金零报销激励额度。连续参保和基金零报销激励是可以叠加享受的,两种激励措施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朋友们,每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平均每天只需要1.1元),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只要您参加洪江市城乡居民医保,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其中:普通门诊限额为420元/人·年,住院基本医保封顶线为15万元,大病保险封顶线为40万元,经过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困难群体还能享受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和再救助待遇。参保好处多多,惠民又实用。为了您的健康,请及时缴费。

审核:邱 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市医保局

作者:办公室

编辑:刘斯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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