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为加强农村地区客运班线交通安全管理,给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预防与减少涉及客运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市整治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深入辖区客运站及各客运企业,开展客运车辆交通安全联合大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客运站、客运企业详细查看了客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车辆动态监控情况和安全设施配备,一一查看了企业车辆相关的台账记录。随后,检查组对正在运行的客运车辆进行检查,重点对车辆年检、保险情况、安全锤、灭火器、轮胎磨损程度以及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情况进行查验,对于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车辆负责人及驾驶员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禁止上路行驶,并对存在隐患车辆进行详细登记,定期对其复检。
期间,检查组对客运企业提出要求,一是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随意停车上下客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时刻绷紧安全弦,做好日常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查,保持车况良好,严禁“带病车”上路;三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做好客运安全工作。加强日常安全教育,不断强化客货运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文明交通环境;四是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投入运行、严禁不符合条件的驾驶人驾驶车辆,企业要定期对驾驶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培训,时刻提醒其安全文明驾驶,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通过此次联合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了企业负责人、驾驶人责任意识、法治观念、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为辖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审核:邱 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向春颖、蒲艳艳(通讯员)
编辑:刘斯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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