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洪江市在接到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二批次群众信访举报件1件,反映“洪江市托口镇托口水电站有村民使用农用船非法电鱼,导致河中鲢鱼大量死亡”后,洪江市委、市政府闻令而动,立即启动转办、督导、核查、整改程序。
当日晚,洪江市相关部门立即召开转办件整改碰头会,制定执法护渔专项行动方案,对托口电站水域采取全面检查,水上与陆上检查相结合,开展拉网式排查。
同时,洪江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森林公安、清江湖管理处、托口镇政府、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在托口电站水域渠水、清江河段开展夜巡。经5小时巡查,没有发现非法捕捞行为。
为贯彻落实中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决策部署,洪江市始终保持对非法电鱼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定期对境内安江电站、托口水电站、黔城沅水水域开展巡河,并不定期对各水域码头进行蹲守,严厉打击非法电力捕鱼等违法行为。
“以本次交办问题为契机,针对当前渔政执法面临范围广、任务重、取证难、执法力量不足等难点痛点,洪江市将进一步加强防控力度。”洪江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悉,为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洪江市持续巩固“人防+技防”相结合的联防成效,搭建执法平台,在本市禁捕区域设置高位监控点位,构建智慧渔政视频监控系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非法电捕捞重点区域,取缔非法渔具窝点,严格市场管理,斩断非法产业链条。
同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专业执法蹲守+发动社会协助”的全方位管护机制,完善非法捕鱼警情接警转办协调机制,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非法捕捞行为。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使用禁用渔具、电鱼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及法律责任 。
来源:怀化日报
作者:苏明珠 龚彦 通讯员 罗亚峰
编辑:蒋良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