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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江镇】与“星”同行,共创文明
2024-06-20 17:17:23 字号:

【安江镇】与“星”同行,共创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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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处20-200元的罚款,不记分,具体情况……”6月19日上午,市交管中心警官陈文利,为星居民志愿团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宣讲,推动志愿者们开展宣传文明出行的志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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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管中心的指导下,星居民志愿团的志愿者们集中学习研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尤其针对志愿者们提出的责任认定问题、租车借车代驾问题以及非机动车具体的通行规定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志愿者们通过此次学习,不仅完善了自身交通安全知识方面的短板,更还增强了志愿者的社会责任意识。

文明交通,安全出行。交通安全关乎你我,不容忽视。接下来,星居民志愿团的志愿者们将深入城镇内部,成为安江镇文明交通的倡议者、践行者、宣传者,引领文明出行的新风流行起来。该团将以实际行动引导广大群众发挥主人翁精神自觉成为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和践行者,提高广大居民的文明交通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文明出行不只是一句口号,更关乎每个人宝贵的生命。让我们一起文明出行,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做文明城镇的宣传者、共创者。


审核:邱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安江镇

作者:易嘉欣 杨敏佳(通讯员)

编辑:唐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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