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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市公安局荣获“怀化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4-06-26 16:37:12 字号:

喜报!市公安局荣获“怀化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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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从怀化市委宣传部下发《关于2023年度怀化市文明系列单位评选结果的通报》中获悉,市公安局荣获“怀化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一殊荣是对市公安局文明创建所做工作的高度认可与充分肯定。

近年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坚持把文明创建纳入公安整体工作部署中,全体民辅警在局党委领导下,在洪江市委市政府及市文明办有力指导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以务实的作风、严密的措施、昂扬的斗志,全力投入文明创建各项重点工作,广泛开展道德讲堂、志愿者服务、政治建警、普法宣传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推进全市文明建设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此次荣获怀化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市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共同努力的成果,市公安局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不断巩固与扩大文明创建成果,以文明创建带动侦破打击能力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为全市文明创建工作添砖添瓦,为建设“平安洪江、法治洪江”不懈奋斗。


审核:邱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向春颖、陈雪莹(通讯员)

编辑:朱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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