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湘发〔2001〕15号)规定,每年11月1日为全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现就做好我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23年11月1日上午 9:30 至9:49。
二、防空警报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三遍为一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鸣放时,每次间隔时间为5分钟。
三、试鸣地点:黔城镇城区、安江镇城区。
四、注意事项
请广大市民听到防空警报后,不要惊慌,注意识别,保持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对借机闹事和扰乱社会秩序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洪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审核:邱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市人民政府
编辑:朱彦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