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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给力!办假证骗贷款被采取强制措施
2023-10-13 16:00:21 字号:

市公安局:给力!办假证骗贷款被采取强制措施

近日,洪江市公安局黔城派出所办理了一起使用伪造证件行政案件,蒋某华、易某某、杨某三名违法嫌疑人被洪江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5日。10月12日,易某某、杨某因涉嫌买卖、使用伪造证件罪被洪江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

经查,2023年8月,杨某收取易某某人民币2000元,以人民币480元的价格在怀化市某县城购买了一本伪造的蒋某华与易某某的离婚证、一本伪造的蒋某华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本伪造的蒋某华房屋所有权证。2023年9月25日,易某某的妻子蒋某华使用伪造的证件用于银行抵押贷款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工作人员向公安机关报案。在接到报案后,洪江市公安局黔城派出所依法受理为使用伪造证件行政案件,并依法开展了走访调查工作,查明事实后,经洪江市公安局批准,依法对三名违法嫌疑人进行了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10月10日,经怀化市公安局相关部门鉴定,确认蒋某某于9月25日在办理银行抵押贷款时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系伪造的。为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与深挖犯罪,10月12日,在易某某、杨某执行完行政拘留的当日,洪江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并分别对杨某和易某某采取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洪警提示,这是一起典型的办假证骗取银行抵押贷款的案例,法律后果严重,经验教训深刻,广大公民应当引以为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审核:邱 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向春颖、张再华(通讯员)

编辑:刘斯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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