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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高考、学考期间在特定区域临时禁飞“低慢小”航空器的通告
2026-05-27 10:08:04 字号:

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高考、学考期间在特定区域临时禁飞“低慢小”航空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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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6年高考、学考期间

在特定区域临时禁飞

“低慢小”航空器的

通 告

为保障2026年高考、学考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2026年高考、学考期间在特定区域临时禁飞“低慢小”航空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对象。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等飞行活动。

二、禁飞区域。以2026年高考、学考两考点(洪江市黔阳一中、洪江市芙蓉中学)学校为中心点的半径500米上空区域。

三、禁飞时段。2026年6月7日-9日8:00-18:00,6月12日-14日8:00-18:00。

临时禁飞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上述禁飞区域、禁飞时段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如有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举报。

特此通告。


洪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5日

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编辑:蒋良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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