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为主线,突出打非治违、安全监管、民生保障和法制建设四大重点,依法严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处罚的警示教育作用,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批”的执法效果,现对2026年度3起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2026年1月12日10时左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我市安江镇河西路段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潘**驾驶车牌号为湘NZ***8豪沃牌三轴重型自卸货车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核定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根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潘**处以12000元罚款。

案例二:2026年1月21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人在我市黔城镇双溪路段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洪江市中通快递有限公司驾驶员王**驾驶车牌号为湘NA***1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牌号湘N***9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擅自改装,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对洪江市中通快递有限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

案例三:2026年2月26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接到王女士举报,发现谭**驾驶车牌号为湘NF***9杰德牌5座小型轿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对谭**处以3000元罚款。
审核:邱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作者:蒋灵力(通讯员)
编辑:唐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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