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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黔城石榴湾家具超市因妨碍安全疏散行为被处罚
2026-08-27 10:10:33 字号:

为严厉整治各类场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压实经营主体消防安全责任,切实畅通生命疏散通道,近期,洪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在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中,查实洪江市黔城石榴湾家具超市存在妨碍安全疏散的消防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洪江市黔城石榴湾家具超市在经营场所一楼安全出口(楼梯口)违规设置4处卷帘门,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行为。该行为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1.6条相关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关于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要求,属于典型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隐患发现后,该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要求。7月22日,消防执法人员开展复查核查,确认该单位已全面完成隐患整改,将场所南侧违规设置的卷帘门全部拆除,同时将东侧、北侧、西侧原有卷帘门统一更换为平开防火门,彻底打通安全疏散出口,有效消除了疏散堵塞、逃生受阻的消防安全隐患。

鉴于该单位在行政处罚告知前已主动整改完毕全部违法行为,积极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且该单位为个体工商户,结合案件实际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湖南省消防救援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湘消发[2026]6号)第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洪江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洪江市黔城石榴湾家具超市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火灾事故中的“生命通道”,直接关系群众逃生安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封堵、遮挡、设置障碍物。各经营性场所经营主体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始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合规,规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来源:市消防救援局

作者:杨玉洁

编辑:邱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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