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中发生冲突是常有的事,绝大多数能自我调适好,但有的则需要调解组织和他人的帮助。记者5月25日从洪江市民政局了解到,近日,该局婚姻登记处悉心化解一起百万遗产归属纠纷。
前不久,洪江市一对婆媳为继承逝者百万遗产争执不下。原来,62岁的婆婆王桂芳(化名),经人介绍与老伴张弘毅(化名)于1995年9月再婚,婚后两人没有再要孩子,仅有一个继子,继子前些年已经去世了,留下一个继孙与儿媳另外别居。今年4月张弘毅去世后,在清理处置其财产时,儿媳质疑婆婆没有与公公正式办理过结婚登记,不同意她继承遗产,多次争吵闹得形同陌路。王桂芳找不到结婚证,求助到民政局。
工作人员查询了婚姻登记系统,没有找到王桂芳的婚姻信息。原来婚姻登记系统是2003年才有的,在那之前办理的婚姻登记,只有纸质档案。老人原来在安江镇办理的结婚手续,后来办理婚姻登记改为民政局,20多年过去了,办事人员更换了,婚姻登记处又搬迁了几次,部分档案可能遗失了。老人变得急躁,家属也大吵大闹,婚姻登记处主任向琳赶忙过来“灭火”,表示会再想想办法。
向琳给局领导报告情况,经指导,向琳找到了2016年安江镇送过来的那批曾被1996年特大洪水淹没过的档案资料,组织人员翻阅查找。洪水浸泡过的档案资料,臭味刺鼻,纸张粘连,容易破碎,查阅很不方便。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查找,终于在一星期后找到了王桂芳的结婚档案。很幸运,虽然这份档案受到洪水的浸泡,但自然风干后钢笔填写的字迹依然清晰可见。
王桂芳接到向琳的电话后,把找到了婚姻档案的信息告知儿媳,可婆媳仍然没有就遗产处置达成一致意见。婆婆说:“继儿去世了,你又没有照顾过公公,不应该继承”。儿媳争辩道:“儿子虽然去世,可孙子有继承权”。向琳便把婆媳请到了婚姻家庭辅导室,与辅导员一起给婆媳二人宣讲《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告知两人各自应有的继承权。随后让婆媳讲述自己的理由,说出心底的想法,同时运用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对婆媳进行家庭关系辅导,成功化解了婆媳心中的疙瘩,婆媳两人最终表示要化戾气为祥和,满怀感激地离开了婚姻登记处。
据悉,洪江市婚姻登记处为处理家庭矛盾纠纷,特于2016年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6年来,每年为300余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婚姻家庭辅导,帮助190余对有婚姻家庭问题的夫妻进行调适,其中60余对调和重归于好,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治理创新作出了贡献,深受人们好评。
来源:怀化日报
编辑:倪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