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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觉使用“场所码”的通告
2022-04-18 17:16:58 字号:

关于自觉使用“场所码”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向好,经济社会秩序平稳有序,进入从严从紧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常态化不等于平常化,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广大市民依然要做好自我防护,扫“场所码”是精准防控的有效手段。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公共场所必须扫。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政务服务机构)、医疗机构、药店、学校、幼儿园等社会服务和管理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经营门店等商贸场所,会展中心、旅游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酒店宾馆等服务业场所,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码头、公园、景点等公共场所,客运班线车、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客船等公共交通工具,厂矿企业、社区、小区、村组、微网格、红白喜事场所、建筑工地等其他公共场所必须要申领场所码,并打印张贴到场所出入口醒目位置,严格督促进入人员扫码,对未扫码亮码者可以禁止其入内或乘坐。对多次提醒仍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的经营主体,依法予以处理;对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的公共场所,依法予以关停整改。

二、党员干部带头扫。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主动带头扫码,动员亲属、好友和身边群众参与扫码,做到出入各类场所“扫码亮码、绿码通行”。

三、公民个人自觉扫。广大市民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商场超市、医疗机构(药店、诊所)、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场所)、体育场馆(健身房)、博物馆、居民小区、网吧影院、KTV、理发店、银行、加油加气站、物流快递(托运)、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以及乘坐飞机、高铁、火车、大巴、公交车、的士、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应自觉配合扫“场所码”。

四、执法单位监督扫。执法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类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场所码”申领和扫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设尽设、应扫尽扫。对拒不执行者,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小区入口盯着扫。各乡镇、村(社区)要建立“网格化+包保”机制,干部分片分区督促辖区单位、居民小区严格落实人员进出单位和小区扫码亮码、测体温、戴口罩再通行,做到“逢门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码”上行动,“码”上落实,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贡献力量。

中共洪江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8日

来源:中共洪江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肖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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