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接群众举报,反映沙湾乡有一处南杂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市应急管理局快速反应,重拳出击,1月26日,联合沙湾乡政府、沙湾派出所对位于该乡老屋背村的一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点进行了查获。
春节临近,非法制造、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所抬头,为消除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隐患,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重拳出击,快速查处一个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窝点,查扣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产品128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力震慑违法犯罪。
查处现场,村民周某所开的南杂店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烟花爆花49件,鞭炮79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第11条第1款规定,有关部门现场对其存储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予以查封扣押,搬离至烟花打非治违仓库储存,另将案件移交沙湾派出所,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也是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案件的多发易发时段,通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市内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形成了有效震慑力,同时在社会上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从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遵守烟花爆竹的燃放规定,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下一步,我市也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审核:邱曦 终审:刘辉霞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杨振铎
编辑:唐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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