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通报2名非法入境阳性检测人员于12月3日至5日在南宁市、崇左市扶绥县等地活动,1名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阳性。12月6日,桂林市发现1名非法入境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该感染者12月5日晚至6日凌晨在桂林市区多处活动。12月7日,浙江省宁波市在大规模核酸检测中发现5例阳性检测者,绍兴市上虞区发现 1 例初筛阳性检测者,杭州市通报 2 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加。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洪江市疾控中心再次向广大市民发出紧急提醒:
一、主动报备。有以下时间段和地区旅居史的,或与各地公布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叉,或健康码为红、黄码的来(返)洪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关防控措施。各交通站场、医疗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零售药店等严格落实测温、查健康码(行程卡)、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发现健康码为红黄码、行程卡显示有境外及涉疫地区旅居史者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所有人员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主动核酸检测。凡从内蒙古、云南省、广东省、河北省、黑龙江省、北京市、上海市、陕西省、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来(返)洪人员需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14天内有本土疫情的城市来(返)洪人员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洪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
三、合理安排出行。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旅游。近期非必要不前往杭州市、绍兴市、宁波市、南宁市、桂林市、崇左市、泉州市、石家庄市、德宏州、广州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北京市、齐齐哈尔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咸阳市及其它有本地疫情报告的城市。 如确需前往的,必须向所在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洪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告相关情况,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四、做好个人防护。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如实告知医生旅居史、接触史等,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及时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市民群众尽快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洪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8日
洪江市防疫指挥部:0745-7733380
洪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45-7736136
来源:洪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办公室
编辑:刘斯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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