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火灾隐患整改,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洪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洪江市华都精品酒店消防监督专项检查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示:
1、疏散楼梯间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10.3.1之规定;
2 、安全出口数量不足, 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第5.5.8之规定;
3、封闭楼梯间内设置储存易燃物品的布草间等功能性用房,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4.2之规定。
上述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该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分别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 3. 2条、第7. 3. 3条、第7.3.6条之规定,按照《重大火丈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条a款之规定,综合判定洪江市华都精品酒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洪江市消防救援大队特请市人民政府对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挂牌督办。
下一步,在隐患整改期间,大队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认真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确保隐患单位能够尽早消除隐患,顺利摘牌。
来源:洪江市消防救援大队
作者:张恺霖(通讯员)
编辑:符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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