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期间就诊须知
尊敬的患者朋友: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多地发生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江苏省宿迁市、辽宁省大连市、四川省成都市先后报告有我省张家界市旅居史的新冠病毒感染人员。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要求最大限度防止院内集聚性疫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以下是疫情防控期来我院就诊须知:
一、门诊就诊须知
01入院流程
所有进入医院人员,须测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以及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来院就诊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至大门口预检分诊台通过预检分诊后再予入院就诊,严禁任何人越过预检分诊及门诊直接进入住院区就诊。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患者,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处医务人员,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由医务人员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须进行核酸检测和相关检查进行排查。我院发热门诊24小时开诊。
02挂号、就诊
为避免人员聚集,医院在各缴费窗口、取药窗口、采血室、检验检查室等人员易聚集处设置1米线,请与他人相互之间保持1米的安全距离,就诊病人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陪护人员非必要情况不进入诊室,严禁诊室内扎堆聚集,请自觉保持1米的安全距离依次排队,诊室外耐心等候。
二、住院患者、陪护、探视人员须知
01 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入院前均需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或提供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办理住院、发放手腕带,患者凭手腕带并做好个人防护出入住院区,陪护人员凭陪护卡及身份证出入住院区。
02 限制探视人员,鼓励大家利用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对患者进行慰问。鼓励有自理能力的住院患者不设陪护,确需陪护者严格实施“一人一陪”相对固定不随意更换,特殊情况经科主任同意可安排两人陪护,需要更换陪护时应提供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陪护人员应配合医护人员做好流调、健康状况和基本信息实名登记,落实核酸检测,经筛查无异常后发放陪护证(注明陪人身份证号),可凭陪护证及陪人身份证并做好个人防护出入住院区。
03 禁止以下人员来院陪护:
①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
②患有传染性疾病者;
③孕妇、儿童及免疫力低下者;
④近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者或确诊患者。
04 患者及陪护人员均要做好个人防护,陪护人员要始终佩戴口罩,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时应当佩戴口罩,要勤洗手、不聚集、不串病房、不吸烟等。所有陪护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
请您非必要情况不要摘下口罩,使用后的口罩扔在黄色垃圾桶里,不要随意丢弃。触摸公共物品后请使用流动水洗手或快速手消毒液清洗。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您和大家的健康,请务必严格遵守上述要求,配合我院工作人员的引导,对不听劝阻、扰乱秩序情节严重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三、患者就诊告知
所有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需提供七天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办理住院,入院后严格遵守病区管理规定,不得离开医院。
办公室电话:0745-7316228
急救电话:0745-7311111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讲科学、严防控、勤洗手、常通风
戴口罩、一米线、用公筷、健康码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来源:洪江人民医院
作者:办公室
编辑:刘斯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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