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5月28日,中共中央转发华北局《关于在国营工矿企业中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决定》。《决定》确定改变过去在国营工矿企业中所实行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而实行厂长负责制,即厂长受国家委派对企业的生产行政工作进行专责管理的制度。厂长对完成国家计划,对企业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财务工作,均负全责。实行厂长负责制,要建立厂长、车间主任、工段长三级一长负责制,建立生产指挥系统的单一领导关系,并相应地建立职能部门的专责制和生产工人的岗位专责制。
1966年5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设立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的通知。组长陈伯达,顾问康生,副组长江青、王任重、刘志坚、张春桥,组员谢镗忠、尹达、王力、关锋、戚本禹、穆欣、姚文元。8月2日,中共中央通知:陶铸兼任中央文革小组顾问。8月30日,中共中央通知:在陈伯达病假期间,或离京外出期间,由江青代理中央文革小组组长。中央文革小组一经成立,实际上就逐步成为不受中央政治局约束的、直接指挥“文化大革命”的机构,并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中央各重要媒体,乃至全国的舆论工具。
2004年5月28日,胡锦涛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来源:中央党史研究室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