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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培训会
2021-04-21 16:32:48 字号:

我市召开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培训会

4月21日,我市召开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培训会,对全市乡镇所有宅基地联审联批工作人员120余人进行了一次全面培训,提升宅基地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切实规范和推进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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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提出了全新和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强调了“一户一宅”原则,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明确了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和住建部门在宅基地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职能。

会议提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是去年中央部署安排的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要抓好此项工作,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职、联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作为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督管理、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指导农村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全市农村住房建设的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规划许可、农用地转用、房屋权属登记等监督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设计、施工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乡镇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等。

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要求,落实“部门协调、市、乡镇、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和市直部门行业管理服务的工作职责。严厉查处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对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坚决予以处置。同时,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加强村民自我管理、监督和约束,对违建行为早发现、早制止。

副市长蒋学文出席会议。

审核:符玉娟   终审:刘辉霞

来源:洪江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谢梓健

编辑:唐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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