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新年伊始,托口镇在元旦节期间组织开展水上执法行动,用实际行动落实“十年禁渔”政策,坚决守护好托口镇这一江碧水。
1月1日,托口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人员组成的执法队在托口水域进行巡逻执法。执法队乘坐冲锋舟沿着河岸线巡查,所到之处都仔细查看船只上牌情况、周边投放地笼、拦网情况。通过巡查发现,仍有部分水域投放地笼,巡查组当场没收地笼3具,并集中统一销毁。
托口镇将继续开展巡逻执法行动,并继续加强与农业、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门的联系,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资源。
审核:符玉娟 终审:刘辉霞
来源:托口镇人民政府
作者:蒋智婕
编辑:肖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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