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闻网讯(通讯员 黄爱军)7月21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洪江市人民医院,将工资款送到申请人向某龙手中。收到被拖欠已久的工资款,申请人连声道谢。
申请人向某龙曾为被执行人洪江市某钒电有限公司职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因工艺、生产、市场等多方面因素,被执行人产品未投入生产,导致公司经营困难,拖欠申请人向某龙工资14000余元。2017年3月,洪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决定,裁决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向某龙工资14000余元,被执行人未履行支付义务。2018年,向某龙向洪江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洪江市人民法院作出终结执行裁定。不幸的是,申请人向某龙患上癌症并入院治疗,经济异常窘迫,无奈于2020年7月再次向洪江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了解到申请人实际情况,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次找到被执行人某钒电有限公司负责人,向其宣传相关法律,并告知其申请人实际情况,动之以理晓之以情。7月21日,该负责人将申请人工资款送到洪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该院执行局执行干警马不停蹄将工资款送到申请人手中,此时离立案日期才过去四天,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2019年以来该院共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76件,到位金额370万余元。
来源:市人民法院
作者:黄爱军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