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闻网讯(通讯员 向春颖 黄超)“我现在特别特别的后悔,不应该在朋友信息群中侮辱交警,发布侮辱性言论!我错了……”5月29日,从市公安局托口派出所获悉,因寻衅滋事,该局对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据悉,2020年5月25日,市公安局接到上级指令,称在网上巡查时发现某微信群中有一名洪江籍男子在看到一条怀化公安交警被人冲卡撞伤的消息后,在微信群中发布侮辱性言论,造成恶劣影响。市公安局立即指派托口派出所核实查证。该所收到警情后,组织民警辅警赶到江市镇某村将男子李某某带至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李某某对自己看到怀化公安交警被人冲卡撞伤的消息后,为了泄私愤,使用自己手机在微信群中发布侮辱性言论的错误行为表示后悔。小洪提醒,每个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无论是公然辱骂还是躲在屏幕背后敲键盘,辱骂民警必将受到正义的制裁!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向春颖 黄超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