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闻网讯(通讯员 曾程 钦杨) “您好,这里是洪江市人民法院,因为您本人不在本地,我们通过微信进行调解,您是否同意?”“我同意”。2月26日,洪江市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及微信平台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本案被告于2014年以家庭经营需要为由,请求原告帮忙借钱,原告遂于当年通过银行转帐借款10万元给被告。但被告借款后没有按承诺六个月期限偿还借款本息,后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于2018年9月1日归还原告借款5万元,之后被告躲避原告至今未偿还余下借款本息。
本案承办法官通过与原告交谈得知,原、被告双方是朋友,被告借款主要是为了经营所需,基于双方当事人关系较好,具有良好的调解的基础。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建立该案微信调解专用群,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反复协商调解之后,被告同意所欠原告借款5万元定于2020年6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本案书记员对微信平台调解内容进行编辑,形成调解笔录文字资料,制作了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及微信调解群发送调解协议给原、被告双方查看并确认,在经得原、被告同意后,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当前仍然处于新冠疫情防控重要时期,洪江市法院积极调整办案方式,灵活运用云上法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平台等线上办案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现代化法律服务,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
来源:市人民法院
作者:曾程 钦杨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