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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8-06 10:02:05 字号:

  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切实做好 2019 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工作,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 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符合到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条件的

  2019 年应届毕业生;

  2.符合到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条件漏 报的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此次可以补报。

  二、时间安排

  此次申报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 届 时 , 湖 南 省 基 层 就 业 学 费 补 偿 系 统 ( 网 址 :

  http://xfbc.hnedu.cn/BCBM/login)将同步开放。

  三、有关事项

  1.各贫困地区教育(体)局要高度重视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工作,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指导学生按文件要求,准备好申请 表、学历学位证明及身份证等其他申报材料,如实填写好相应信息并上传相关图片进行网上申报。初次申请已审核通过的,第二 年、第三年再次申请时,不再需要高校出具审核意见。

  2.各贫困地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进行现场初审时,要对照学生提供的原始证明资料仔细审核,确保不出现漏审、错审等情况。

  3.各普通高校要切实按文件要求认真审核申报学生的学籍、资助、贷款等相关信息,严格把好关。

  4.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 2019 年 12 月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复核,并适时通报复核结果。

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 年 8 月 5 日

附: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

来源:

编辑:肖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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