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闻网讯(通讯员 向春颖 唐凡)7月30日,安江派出所严厉查处一起传播“猪瘟”谣言的扰乱公共秩序案。违法行为人向某梅(女,35岁,洪江市人,常住香港)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7月24日,市公安局接到举报,有人利用微信在安江镇某小区业主群里散布安江镇某村村民向某某的养猪场发了猪瘟、并将瘟猪卖出去几千头的信息,引发了市民的恐慌,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该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安江派出所对此事进行细致调查。经核查,向某某共销售200头猪都通过安江镇动物防疫站检查检疫,均为合格。经查实,信息内容失实,纯属谣言。
发布虚假信息的安江镇某村向某梅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7月29日,在公安民警劝导下,刚从香港回老家的向某梅主动投案,对自己的不当言行深感后悔,并如实交代自己因对向某某不满,于2019年7月22日22时许、7月23日10时许利用微信在小区业主群散布洪江市安江镇某村村民向某某家中养的猪发了猪瘟且将发了猪瘟的猪卖出上千头的虚假信息的违法事实。
7月27日向某梅在认识自己虚构事实的错误后,主动在微信群里澄清。公安机关依法作出以上处罚决定。
【小洪有话说】互联网快速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身处“信息如海,传播如风”的网络时代,网络谣言却如同“病毒”一样令人防不胜防。网络谣言不仅耗费了高昂的社会成本,也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谐。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再次呼吁:“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的行为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在网上散布谣言或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和制造网络谣言的,公安机关敢于亮剑,一定会依法严惩。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向春颖 唐凡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