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闻网讯 6月19日19时许,黔城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派警,称黔城镇世纪广场有人“抢小孩”。接警后,该所民警迅速出动赶到现场。由于当时世纪广场群众较多,民警将报案人带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
经询问,系段某带着妻子张某晚上散步至世纪广场,张某推着婴儿车(车内有小女儿),大女儿在婴儿车旁边走路,段某在身后跟随。突然出现一名妇女去抱段某夫妇的大女儿,段某很生气,双方进行了激烈的争吵。随后,抱段某夫妇大女儿的那名妇女及其同行的两名妇女离开了现场。周围有群众进行了视频拍摄。
了解情况后,市公安机关立即组织民警连夜展开调查,于6月20日上午11时20分找到了19日晚在世纪广场与段某夫妇争吵的三名妇女,并带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
经询问,三人名叫陈某妹、张某萍、张某艳,均为洪江市本地人,在黔城镇住了近20年,小区周围群众都认识。19日晚张某艳带着女儿在母亲陈某妹、姐姐张某萍的陪伴下来到世纪广场散步。因为人多,小女孩调皮跑散了,三名妇女很是着急到处找。由于当时太阳光线问题,陈某妹看花了眼,以为段某夫妇的大女儿是自己的外孙女,所以上前抱住小女孩,小女孩挣脱,陈某妹以为是和自己闹着玩又去紧紧抱住。由于陈某妹是聋哑人,听不见别人说什么,自己也不会正确表述,所以造成了后面一系列的误会。
6月20日中午12点30分,双方当事人在黔城派出所说清了事由,消除了误会。三名妇女对自己行为以及和段某夫妇争吵后一走了之,没有及时解释清楚造成误会表示深刻歉意。段某及其妻子张某表示,自己当时由于害怕写了一些言论传给朋友,后来在微信圈、朋友圈传开后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表示后悔。
洪江市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收到类似的信息或发生类似情况,应当及时向警方求证事实真相,切勿造谣、传谣、信谣,公安机关对恶意制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办公室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