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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采伐失火林木 男子涉嫌违法犯罪
2018-12-06 09:50:31 字号:

  洪江市新闻网讯(通讯员 胡国东 王怡君)今年以来,市森林公安局全力推进“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该局根据群众举报,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对犯罪嫌疑人易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2018年11月14日,市森林公安局接大坪派出所到举报:洗马乡某村“燕子岩”等山场有人砍伐了火烧木,未办采伐证。接报后,该所民警依法展开了详细调查,犯罪嫌疑人易某迫于法律的威慑主动投案自首,投案后如实供述了其嫌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

  经查证,去年冬天,洗马乡某村发生过一次山火,烧毁了部分山场中的林木。该村村民易某在山主的同意下以6000元左右的价款将“燕子岩”等山场的火烧木购买下来用以砍伐、出售。易某认为无采伐证砍伐火烧木问题不大、且办采伐证手续麻烦,于是在没有办理采伐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将其中的一块 “燕子岩”山场的火烧木予以砍伐,并锯成2米长的杉、松原木,出售一部分(约1立方米),仍有一部分来不及出售时,后被人举报而案发。

  经林业技术鉴定,犯罪嫌疑人易某在 “燕子岩”山场采伐杉木:株数共计1617株,蓄积38.068立方米、出材量26.297立方米。经检尺,堆放在“燕子岩”山场山脚空坪处的杉、松原木材积为16.579立方米。根据《森林法》和《刑法》的规定,因犯罪嫌疑人易某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已涉嫌滥伐林木罪。

  【森林公安机关提醒】

  根据《森林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需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森林法规定要凭证采伐的林木,也并非仅仅指森林生态系统中活的立木,还包括火烧木、冻(旱)害木、风倒木、风折木、雷击木、枯立木等危树、死树以及采伐“火烧枯死木”等因自然灾害毁损的林木。采伐前都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死树也属于森林资源组成部分,应依法受森林法调整和保护。

  如果无证采伐,属于盗伐或滥伐林木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构成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

来源:市森林公安局

作者:胡国东 王怡君

编辑:肖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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