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闻网讯(通讯员 林安华 杨 洋)6月20日,市法院以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被执行人段建成、符永红移交市公安局立案侦查。6月22日,市公安局将符永红刑事拘留,并对嫌疑人段建成上网追逃。
2017年3月9日,该院依据申请人朱某的申请,对朱某与被执行人段建成、符永红民间借贷一案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到湖南省衡山县永和乡黄周村十一组调查,被执行人段建成、符永红位于湖南省衡山县永和乡黄周村十一组的房屋系段建成父亲修建的,但久未居住,而是搬迁至长沙市暮云镇西湖村龙湾国际社区二期高层2008栋1301号居住。
法院向被执行人段建成、符永红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责任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后,二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之后,法院分别向二被执行人告之在评估、拍卖程序启动前,可以自行将法院查封的长沙市暮云镇西湖村龙湾国际社区二期高层2008栋1301号房屋变卖,所得款项用以偿还所欠朱某和所欠的房屋借款等债务,但被执行人段建成、符永红一直未给予本院书面答复。
为此,法院经评估,于2017年11月10日、2018年2月18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了二次公开拍卖,由买受人殷某鸿以1229900元的最高价竞拍成功。2018年3月14日,执行人员到长沙送达了拍卖裁定书及张贴了腾房公告,并当面告知段建成如不按时腾房将会采取强制措施。后执行人员多次对二被执行人做工作,二人仍然不愿意腾房,并以赡养母亲为由,拒绝交房,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软对抗法院执行,该院决定对符永红司法拘留十五日,但其仍未自愿履行义务。为此,该院将二人以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来源:市人民法院
作者:林安华 杨 洋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