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闻网讯(通讯员 向春颖 杨美容)1月26日,群众将一面写有“人民卫士、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市公安局黔城派出所所长钦征兵的手中,感谢民警为其追回了被盗损失。至此,彭某(男,31岁,怀化鹤城人)、江某(男,30岁,洪江市人)等人系列盗窃车辆电瓶案告破。
臭味相投,出租车变流动吸毒车
彭某,先后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鹤城区人民法院判处徒刑,刑期满后并未痛思悔改,还染上了毒品。因无其他收入来源,彭某借用弟弟的长安小汽车跑出租,挣取生活开支。
江某,因吸食毒品两次被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行政处罚。舒某,因吸毒被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强制戒毒,与江某系老毒友。两人在搭乘出租车之机与彭某相识。无所事事的江某、舒某两人经常同彭某相聚,混吃混喝混吸(吸毒),彭某的长安小汽车俨然变成了他们三人的流动吸毒车。
一拍即和,三人秒变“电瓶大盗”
眼看彭某所挣的出租车钱不够三人花销,舒某提议,由彭某开车,三人合伙到洪江市偷车辆的电瓶,再由舒某负责销脏。彭、江二人同意,三人一拍即合。于是,2017年11月16日凌晨,彭某、舒某窜至黔城镇,在株山廉租房、建材市场、检察院家属区等盗窃电动车电瓶共计19个。2017年12月22日凌晨,三人合伙又窜至黔城镇,在阳光佳园小区附近、顺丰快递店门口盗窃电动车电瓶16个。3人秒变“电瓶大盗”。
民警快速破案,“电瓶大盗”落法网
11月16日、12月22日,该所共接到群众报案6起,被盗车辆电瓶共计35个。接警后,民警立刻展开调查,发现受害人丢失电瓶时间均在凌晨,且相继被盗时间间隔不长。民警分析判断案件是同一伙人所为,并有作案车辆,于是并案侦查。
通过群众提供的线索和走访调查,民警利用侦查手段,很快锁定了一辆白色长安汽车,并发现该车在进城与出城时均换挂了车牌。通过车辆,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
12月26日21时许,该所民警在怀化市鹤城区昌顺广场附近将湘N0XXX5驾驶员彭某抓获,经询问,彭某如实交代了其分别于2017年11月中旬、12月22日凌晨伙同他人到洪江市黔城镇多次盗窃电动车电瓶的违法犯罪事实。据彭某交代的线索,民警在鹤城区黄花坪大桥附近将江某抓获。
案件成功告破,洪江市公安民警为受害群众挽回了全部损失。虽然舒某已闻讯逃跑,但舒某归案只是时间问题,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向春颖 杨美容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