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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黔阳冰糖橙销售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12-30 17:51:21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及各柑橘种植大户、合作社:

  《2017年黔阳冰糖橙销售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

  附:

  2017年黔阳冰糖橙销售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黔阳冰糖橙是我市农业特色支柱产业,先后获得湖南十大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全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首届袁隆平博览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殊荣。现正值黔阳冰糖橙成熟上市之时,为切实做好黔阳冰糖橙品牌保护工作,规范黔阳冰糖橙产销市场,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3月15日,开展黔阳冰糖橙销售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黔阳冰糖橙销售流通市场整治工作,维护黔阳冰糖橙销售流通市场秩序,促进黔阳冰糖橙产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黔阳冰糖橙销售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蒋学文任组长,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公安交通管理中心、市商粮局、市住建局、市广播电视台、市邮政分公司及黔阳冰糖橙主产区乡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农业局督查与绩效考核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副主任周锡彪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局李朝纯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黔阳冰糖橙销售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期间的统筹、协调和组织。

  三、整治范围

  (一)G320安江段、S222安江段、黔城至包茂高速连接线公路边摊点;

  (二)城区水果批发市场和零售摊点;

  (三)从事冰糖橙生产、收购、加工、销售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人;

  (四)市内冰糖橙微电商及物流企业、市内快递点等;

  (五)有损黔阳冰糖橙品牌声誉的不实报道。

  四、整治内容

  (一)把好黔阳冰糖橙市场准入关。查处未经市柑桔产业办授权,私自翻印、使用、销售带有“黔阳牌”字样、包装元素、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标志等的包装箱。

  (二)打击各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行为及侵权案件和非法添加行为等。

  (三)全面清理G320安江段、S222安江段、黔城至包茂高速连接线公路边非法占道经营摊点,维护销售市场秩序。

  (四)查处带有检疫性病虫害、农药残留超标的外地冰糖橙进入我市销售。

  (五)针对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上涉及损害黔阳冰糖橙品牌形象和品牌效益的不实报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维权,维护黔阳冰糖橙品牌声誉。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

  1.宣传时间:自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3月15日。

  2.主要部门: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市公安局、市公安交通管理中心、市商粮局、市住建局(城管大队)、市广播电视台、市邮政公司及黔阳冰糖橙主产区乡镇。

  3.宣传内容:各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植物检疫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洪江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让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参与整治行动,为整治行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综合协调

  由市政府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做好整治期间的统筹协调和督查推进,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和巡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工作职责

  1.市农业局(市柑桔产业办):负责检查外地调入冰糖橙是否带有植物检疫对象、检查植物检疫证书及本批次冰糖橙农残检测;对本市经授权的黔阳冰糖橙农残进行抽检;对申请使用统一标识“黔阳冰糖橙”标志的企业(含电商)、合作社、个人进行受理;规范包装箱的印刷及使用,做好市场整治工作的联络和协调。

  2.市食药工商质监局:负责抓好市场上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受理群众举报;查处非法添加行为;查处外地假冒“黔阳冰糖橙”案件;查处以外地冰糖橙冒充黔阳冰糖橙销售案件;查处以其他品种冒充冰糖橙案件;查处商标侵权案件。

  3.市住建局(城管大队):负责依据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城区的冰糖橙销售摊点。

  4.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衔接公路沿线乡镇,合理安排黔阳冰糖橙销售场地,负责对G320安江段、S222安江段、黔城至包茂高速连接线公路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等工作。

  5.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市公安局负责黔阳冰糖橙销售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期间的治安工作,打击坑农坑商行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负责黔阳冰糖橙运输车辆的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在包茂高速公路红岩入口、沪昆高速安江入口的值班执勤,发放黔阳冰糖橙销售提示卡。

  6.市商粮局:负责与互联网运营商对接,维护“黔阳冰糖橙”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互联网上销售的微电商申请使用商标授权许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打击未经授权的微电商销售“黔阳冰糖橙”的违法行为。

  7.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自12月27日至2018年3月15日,播放农业宣传片,公示授权使用黔阳冰糖橙商标的线上线下企业、合作社等,正面宣传黔阳冰糖橙销售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曝光一批侵权典型案件。做好舆情监测,对黔阳冰糖橙的不实报道进行监控,及时做好舆情处理。

  8.市邮政分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规范引导物流企业、市内快递点在黔阳冰糖橙等农副产品销售过程中不得设置条件、哄抬价格、拒绝运输等不利销售的行为。

  9.黔阳冰糖橙主产区乡镇:负责所属乡镇公路沿线及黔阳冰糖橙销售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和监督辖区内的临时交易市场、加工、经营场所。

  (四)实行举报奖励机制

  鼓励对损害黔阳冰糖橙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含微电商)、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人进行举报,经查实有下列行为的,予以200—500元的奖励并保护举报人信息。

  1.未经授权擅自使用黔阳冰糖橙统一标识包装箱的;

  2.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

  3.非法添加行为的;

  4.发布损害黔阳冰糖橙品牌形象和品牌效益的不实报道的;

  5.设置条件、哄抬价格、拒绝运输的物流企业、市内快递点。

  对经查实侵权包装箱达到2000个及以上或问题冰糖橙达到2500公斤及以上的举报人予以1000元的奖励。

  举报电话:0745—2581598;18166171206;13974543482。

  六、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明确具体人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集中整治期间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要服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在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要着执法服装,佩带执法证件及执法装备,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在人员及用车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市财政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洪政办函〔2017〕73号

编辑:肖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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