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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
2017-09-28 17:43:11 字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洪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国范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公开选调人民警察3名(特警职位)。选调范围为全国在编在册行政公安民警以及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公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适合男性,身高1.68米以上,科员,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公安院校毕业生为专科学历,非公安院校毕业生为本科学历,具备公务员身份,试用期满且已转正;

  (四)身体健康,符合人民警察的身体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劳教、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赌博、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本人划不清界限的;

  6、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个人操守品行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7、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录警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30),免收报名费。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参加选调人员在洪江市政府门户网站、洪江市新闻网下载《洪江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交到洪江市公安局601室。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通知书。

  (二)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笔试和面试环节。报名人数达到选调计划数1:2及以上则进行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调计划数1:2的,则递减选调人数。

  1、笔试:笔试时间:2017年10月18日9时;笔试地点:市公安局三楼会议室;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

  2、面试:面试时间:2017年10月19日9时;面试地点:市公安局十楼会议室;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宣讲说服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

  (三)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将及时进行递补,原则上只递补一次。体检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费用自理)。

  2、政审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考察对象,主要考察选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表现情况。政审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原则上只递补一次。

  (四)公示

  拟选调人员将在洪江市政府门户网站、洪江市新闻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录警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则由市编办办理入编手续,由市公安局呈报录警手续,省公安厅批准录警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调动手续。选调人员须服从市公安局统一安排和调配,享受在职人民警察同级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四、要求

  (一)凡填报或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选调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选调信息将通过洪江市政府门户网站、洪江市新闻网、洪江市公安局内网等同步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7316522。

  附件:《洪江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

中共洪江市委组织部
洪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洪江市公安局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来源:洪江市公安局

作者:办公室

编辑:肖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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