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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2017-2018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服务项目公告
2016-12-05 14:26:04 字号:

  受洪江市财政局的委托,洪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洪江市2017-2018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洪江市2017-2018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服务项目(协议定点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包1:车辆维修(公务车辆维修维护、装饰、轮胎)7家;安江片单列。包2:车辆保险(交强险、商业险)3家;安江片单列。包3:定点印刷(书刊、资料、文件会议材料和广告装潢)8家;安江片单列。包4: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等购置及维护、办公耗材)7家;安江片单列包5:家具(办公家具、会议室家具和学生课桌椅)4家;安江片单列;包6:电器设备(电视机、电冰箱、饮水机、洗衣机、摄影摄像器材、空调设备、灯光音响器材)3家;安江片单列。包7:会议定点宾馆酒店6家。(以上数量不足实行末位淘汰的办法确定至少2家以上中标供应商)。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黔财采计【2016】070 委托代理编号:HJSCGZX(2016)021

  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1)包7:会议定点宾馆酒店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相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行业经营许可证》等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在洪江市黔城镇或安江镇城区内有一定面积的固定营业场所和一定数量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良好信誉、无违法记录、具有相关经营许可资质的投标人。(4)必须完全符合洪江市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需求和实际需要;本项目分包报名。(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9:00~16:30(北京时间)到洪江市黔城镇冰心路政府采购中心(环保局大楼五楼)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投标公司的信用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领取标书的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都要加盖公司单位公章)到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仅限于领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委员小组审议结果为准。愈期不再接收报名。谈判文件不办理邮购!

  招标文件售价:本代理机构为集中采购机构不收取服务费。

  招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八、开标地点:洪江市黔城镇冰心路洪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环保局大楼五楼)开标室。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联系方式采购人:洪江市财政局 地 址:洪江市黔城镇雪峰大道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745-7732601 采购代理机构:洪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洪江市黔城镇冰心路   联系人:向先生 邮编:418116 电 话:0745-7736866 传真:0745-7736866

                                        洪江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黄万忠

编辑:肖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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