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市上下树立崇德向善、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集中展示近年来洪江市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推动社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经市委研究,决定开展洪江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道德模范人物的推荐、评选、学习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学习典型、宣传典型、崇尚典型、争当典型的深厚氛围,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新洪江提供有力思想道德支撑。
二、组织领导
1、成立洪江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活动组委会)。由市委书记、市长向守清任组委会顾问,市委副书记谢商成任组委会主任,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周燕任组委会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明办等为组委会成员单位,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具体负责活动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2、市活动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由组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基层群众的代表组成,负责审核参评资格,评审确定正式候选人。各乡镇、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地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社会公示、向市活动组委会上报候选人等工作。
三、评选类别和标准
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种类型。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扰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受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4、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和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赢得群众赞颂。
四、评选范围
1、凡在洪江市工作、学习、生活,在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的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的先进典型,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居民均可参选。
2、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
五、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7月上旬)。制定和下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市内外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公布推荐评选办法,启动评选活动。各乡镇、市直机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来,在全市大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推荐上报阶段(7月上旬至8月下旬)。采取乡镇推荐、系统推荐两种方式。一是乡镇推荐:要求每个乡镇至少推荐2-3名不同类别的模范典型,可以是辖区内的普通群众,也可以是本乡镇的干部职工;二是系统推荐,全市各部门按系统推荐模范典型,要求每个系统至少推荐2-3名不同类别的模范典型。各乡镇、系统推荐名单要求在本地、本系统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要征求当地计划生育、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被推荐人选还须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确保推荐质量。公示结束后,按类别分别填报《洪江市道德模范推荐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上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和300字以内的简要材料,同时提供免冠和生活照各1张,于8月底之前报市组委会办公室,事迹材料和照片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照片(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745-7732180,电子邮箱:hjswmb7732180@163.com)。
3、公众投票阶段(9月上旬至9月下旬)。市评选委员会对各乡镇、系统推荐上来的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初选,按照每类6名的标准从中确定30名正式候选人。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30名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和“洪江市道德模范”选票,分别在《怀化日报》、洪江市新闻网进行刊登公示,接受社会评论和监督,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还将组织人员,分别对这3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走访。公众投票分为纸质投票、网络投票两种途径,群众可以在《怀化日报》剪裁复印、洪江市新闻网下载打印纸质选票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洪江市新闻网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
4、评选审定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下旬)。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公众投票结果进行统计,纸质投票和网络投票各按20%的权重折合成分数。市评选委员会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对3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不记名投票,并按60%的权重折合成分数。以上三类投票折算分数相加,计算出30名正式候选人的最终得分和排名顺序,提出10名洪江市道德模范获得者的建议名单,并上报市活动组委会审定。
5、表彰学习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下旬)。道德模范是公民道德领域的崇高荣誉,市委、市政府将向道德模范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市文明办将组织道德模范开展巡回宣讲,并制作一批道德模范事迹宣传片、宣传册,在全市范围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向道德模范学习的热潮。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重在推动工作。洪江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美德、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召开专门会议,要明确专人负责,将活动的各个环节落实到位,确保活动有组织、有规模、有影响、有实效。各单位参与推荐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情况,将与洪江市绩效考核文明创建工作评分指标挂钩。
2、以人为本,面向基层群众。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广泛立足村镇、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发动群众参与,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促进公民道德实践,提升公民道德水准。
3、加强宣传,做到深入人心。各乡镇、市直各部门要广泛利用宣传栏、张贴标语、开职工会、支部会等形式,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形成浓厚宣传氛围。市级新闻媒体要紧密配合推荐评选工作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评选表彰活动的意义、评选标准、活动步骤,集中宣传一批道德模范典型事迹,切实增强道德模范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附件:
1、洪江市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
中共洪江市委宣传部
洪 江 市 文 明 办
洪 江 市 总 工 会
共 青 团 洪 江 市 委
洪 江 市 妇 联
2014年7月7日
来源: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