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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委常委会立行立改十一条
(第一批)2014年5月13日
2014-05-14 15:38:02 字号:

  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委常委会聚焦“四风”查找突出问题。现将市委常委会立行立改十一条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1.整顿干部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整改时限:2014年5月完成)

  2.严格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对公职人员配置办公用房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一律进行清理并腾退。(整改时限:已经完成,进入常态管理)

  3.严格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和协会(学会),切实精简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整改时限:2014年6月完成)

  4.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落实事业单位凡进必考,严肃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纪律,规范抽调、借调、异动人员程序。(整改时限:已经完成,进入常态管理)

  5.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文件,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文,市委下发的文件数量同比减少20%以上。(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完成)

  6.切实改进会风、文风,每一个专题会议只有一个主题报告,每一个专题会议主题报告原则上不超过40分钟,推行“无会周”制度。(整改时限: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7.回应库区群众强烈期盼,整修江市至托口电站大坝公路。(整改时限:2014年三季度完成)

  8.严肃查处公车私用,停止新购、更新一般公务用车。(整改时限: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9.坚持开门办公制度,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和办事人员,市级领导按统一要求每月坐班接访一次。(整改时限:已于2013年11月开始实施)

  10.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整改时限: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1.整顿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软弱涣散问题,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整改时限:已于2014年初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开始实施)

来源:洪江市委组织部

编辑:肖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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