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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践行雷锋精神、打造文明新洪江”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
2014-03-25 11:38:33 字号:

  各乡镇党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学雷锋活动和志愿者活动的深入开展,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投身城乡文明建设,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市文明委决定开展以“践行雷锋精神、打造文明新洪江”为主题的学雷锋系列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总体要求,弘扬新时代的雷锋精神,着力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在奉献中体现作为、在付出中提升境界、在实践中共创文明,引导全社会共建富裕、文明、和谐新洪江。

  二、活动主题

  “践行雷锋精神、打造文明新洪江”

  三、活动时间

  2014年3月1日—4月1日(集中活动)

  四、活动内容

  活动月期间,各单位、乡镇、学校等要精心设计、组织实施各类学雷锋教育实践活动。活动要重点围绕关注、参与、服务经济建设、城市文明卫生、环境保护、保障改善民生、维护和谐稳定、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树先进典型、深化志愿服务等方面设计开展。

  1.党政机关开展“践行雷锋精神,真情服务群众”的学雷锋活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加强作风建设”和“学雷锋,从我做起”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实践教育活动,筑牢机关党员干部廉洁勤政的思想政治基础。按照《关于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做好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工作,以扎实的举措,务实的作风,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开展联系帮扶、文明创建等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办)。

  2、学校开展“践行雷锋精神,倡导四爱五心“的学雷锋活动。在教职员工中,大力倡导爱祖国、爱学校、爱学生、爱岗位的师德教育;在学生群体中,大力开展忠心献祖国、热心献社会、孝心献父母、关心献他人、信心留自己的教育活动,动员师生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以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采取团会(班会)、座谈会、演讲、宣传条幅标语和征文等形式,学习、讨论新时期学习雷锋精神的伟大意义;在读雷锋日记、讲雷锋故事、学雷锋精神中,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为学雷锋活动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3.社区开展“ 践行雷锋精神,做好志愿服务”的学雷锋活动。在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经济扶持、教育科技、医疗保健、法律援助、文化娱乐等志愿服务,营造与邻结友、与邻相助、与邻互让、与邻同乐的邻里氛围,打造团结、互助、平安、文明、和谐的社区。依托重要节日,组织开展“3.5学雷锋日”、“5.15中国助残日”、“关爱留守儿童”、“关爱空巢老人”等志愿者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去服务社会,为推动洪江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团市委 )

  4.农村开展“践行雷锋精神,树立农村新风”的学雷锋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寓教于乐,摒除陋习,倡导人民群众树立文明礼貌、讲究卫生、爱护环境、崇尚科学的新风,建设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的新农村。(牵头单位:市农办各乡镇)

  5.企业开展“践行雷锋精神,诚信回报社会”的学雷锋活动。立足实际,以建立“社会企业”为目标,开展特色鲜明的学雷锋活动,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高企业公认度。在企业职工中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不断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6、文明单位开展创“践行雷锋精神,展示文明风采”的学雷锋活动。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窗口要在学雷锋活动中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积极开展以“爱岗敬业,争当雷锋”为主题的岗位练兵活动,抓规范、抓示范、抓监督、树新风,使学雷锋活动从示范窗口向全行业延伸,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言行,为来访人员和客户提供文明优质服务。(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

  7.家庭开展“践行雷锋精神,家庭和谐文明”的学雷锋活动。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夫妻和睦、晓责明理”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婚恋观、生育观,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家庭文明和谐。(牵头单位:市妇联)

  8、广泛开展“践行雷锋精神,建设生态洪江” 义务植树学雷锋活动。紧紧围绕服务于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大局,进一步号召我市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树立绿色文明意识,倡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义务植树学雷锋活动,为构建和谐洪江作出新贡献。3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践行雷锋精神,建设生态洪江”学雷锋义务植树活动(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9、各单位开展“践行雷锋精神,城市更加美好”的学雷锋活动。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3月份,全市各单位按城区卫生责任区划分,开展“践行雷锋精神,城市更加美好”卫生大扫除学雷锋活动。(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五、活动步骤

  1.制定方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学雷锋活动统一部署,制定详细的学雷锋活动方案,做到有主题、有活动、有载体、有措施,全年有安排、月月有活动、年底有评比。党政机关、学校、社区、农村、企业、家庭等九大主体的学雷锋活动由各牵头单位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单位把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3月4日交市文明办。

  2.宣传动员。各级各部门组织本部门本单位人员召开学雷锋活动动员大会,部署学雷锋活动。各窗口服务部门要积极倡议,率先行动。各乡镇要把工作部署到村(社区)、组。各级各部门积极与电视台、网站联系,做好雷锋日记、学雷锋先进事迹、活动开展情况等宣传报道。电视台、网站精心策划,设立“践行雷锋精神、打造文明新洪江”专栏。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栏等宣传阵地,通过悬挂、张贴学雷锋标语、编发简报等形式,大力营造学雷锋活动氛围。

  3.专题讨论。各级各部门要围绕雷锋精神内涵的时代化,研讨回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向雷锋同志学习“学什么”的问题;围绕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研讨回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向雷锋同志学习“怎么学”的问题;围绕学雷锋载体的大众化,研讨回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向雷锋同志学习“谁来学”的问题开展“学雷锋大讨论”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雷锋精神的实质和内涵,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做雷锋传人。

  4.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与文明创建相结合、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特别是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牵头组织开展具有鲜明行业特征的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地参与到学雷锋活动中来。

  5.挖掘典型。各行各业要开展“培育、发现、推荐身边的雷锋”活动,通过挖掘典型、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学雷锋活动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推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建立起以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学雷锋活动领导小组,切实承担起指导、协调本级本部门本单位学雷锋活动的职责。

  2.严格考核。学雷锋活动是评选文明单位系列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市文明委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严格督查考核。未认真开展此项活动的单位,不得评选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红旗单位。

  3.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报送信息,将“学雷锋大讨论”情况和学雷锋活动的图片、文字、音像等资料及时上报。活动结束后,收集好各类资料(照片、影像资料)于4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市文明办(邮箱:hjswmb7732180@163.com)

  

                                                                                                                                                   洪江市文明委
                                                                                                                                                   2014年2月28日

来源:洪江市文明办

编辑:肖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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