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2013年7月至9月,市政协对市水利局、市房产管理局的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通过采取部门述职、民主测评、现场查看、座谈调研、调查问卷和市政协常委会议组成人员无记名投票等方式,两个部门均被确定为市政协民主评议满意单位。
洪江市政协委员会
2013年9月23日
来源:市政协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