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市继续开展市级领导及行政事业单位联系乡镇、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市级领导及行政事业单位联系乡镇、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完成规定的目标任务。本年度内,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直机关单位的部门工作都要照此方案落实,以保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工作责任的落实。重点工程(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实行一季度一督查、半年一考核、一年一考评,纳入领导年终述职考核内容。
2.各联系点的市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必须挂实帅、出实阵、兴实干、讲实效,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各联系乡镇抓好经济发展、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等工作,配合市委、市政府抓好乡镇和村级班子建设;抓好重点工程(项目)的组织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抓好企业改革的有关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启动和扩大生产,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增加就业和税收贡献。
中共洪江市委办公室
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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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焙丽